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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2019-05-13 16:57:07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和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人民主体、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学生家长,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学校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明确政策界限,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涉校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四)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目标任务

通过努力,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全面改善,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新时代我校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工作重点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三)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卖强买的黑恶势力;

(四)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

(五)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校霸”“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六)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七)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

(九)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行为;

(十)学校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十一)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五、工作措施

()丰富学生安全教育形式,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学校要切实加强“安全讲座、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致家长一封信、安全征文”等传统形式的安全教育,深化安全警示教育制度,推进以“安全教育平台”为载体的家校安全互动教育。加强安全体验教育,将安全教育与生活实际相结合,让安全教育转化成技能教育,将课堂教育与应急演练、社会生活相结合,以应急演练来提高师生的安全素养,真正让学生们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以及逃生等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二)推进学校安全“三防”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及长效机制建设,深化落实校园大安全观,健全完善校园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安防设施基础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加强“互联网+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筑牢师生安全第一道防线,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

(三)广泛发动,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学校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电子屏幕、板报、标语、横幅、宣传栏、校园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等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要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建立台账并及时上报教育部门。

(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学校要与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抓好各种涉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并做好相应防范应对工作。二是建立警校联防机制。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责任区民警每月深入校园检查指导,密切与校园安全保卫人员的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落实法治副校长机制。学校要完善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每月至少到校指导工作制度,定期参加学校办公会、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指导学校和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四是联合督查机制。要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完善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校园创建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处室以及个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水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有序开展。要足额保障专项斗争所需经费,确保专项斗争持续有效开展。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开展,学校设立公开举报电话(0523-87713237)、邮箱(txtsjy@163m)。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要及时表扬奖励;对专项斗争领导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后的个人,要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诫勉谈话、免除职务等形式严厉严肃问责。

 

 

 

 

 

 

泰兴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8年5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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