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江苏省中小学“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02-24 15:34:10   来源:   点击:

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泰教科〔2017〕5号
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江苏省中小学“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科所,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教研室、市直各学校:
为展示全市中小学教育科研成果,形成群众性教育科研热潮,促进广大教师教育科研素养提升,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2017年江苏省中小学 “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在职中小学教师,包括在职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科研工作者,可以独立或合作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参加评选。
二、论文选题
主要聚焦于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教师专业能力提升;课堂教学变革、课程资源开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德育活动、班级管理;学校发展与学校文化等理论与实践问题。
三、参评要求
1.申报。参评征文须在题目下方写明作者所在市(区)、学校、姓名,由各市(区)教科所及市直学校初评推荐上报。本次论文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2.体裁。参评论文的形式可以是教育基本理论探讨与宏观教育分析,也可以是个案研究、教育随笔、教育活动案例等,但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论文要注重研究,切忌泛泛而谈;如有抄袭,将永久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全市。往年已参加“师陶杯”评选并获奖的论文不得再次参评。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得参评。
3.格式。正文前要有“摘要”(200字以内)和“关键词”(3-5个)。引文要准确无误,注释统一用尾注,每页编号,按通用学术规范格式编写。文章格式设置为:标题三号宋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五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0磅。论文篇幅在5000字左右。
四、组织申报
1.省教科研基地学校须全员参加本次论文评选活动;
2.请各市(区)教科所、市直学校做好论文初评工作(报送数量详见附件1),并对参评论文进行查重,重复率须在20%以内;
3.请各市(区)教科所、市直学校于4月30日前将参评论文纸质稿和参评名册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泰州市教育局教研室319室,联系人:陈葵,联系电话:86999770。参评论文电子稿由各市(区)教科所及市直学校统一发送至邮箱tzsjks309@163m,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五、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市教科所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负责,确保评选工作的权威性与规范性;
2.市教科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设一、二、三等奖项,获奖论文将择优参加省级评选。
附件:
1.各市(区)、市直学校报送数量分配表
2.各市(区)、市直学校论文参评名册汇总表
 
 
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一七年一月三日
 
 

 
 附件1
各市(区)、市直学校报送数量分配表
 
市(区) 数量
海陵区 22
高港区 20
靖江市 32
姜堰区 32
兴化市 36
泰兴市 36
医药高新区 8
市直学校、机关 30(每校选送不少于2篇)
 


























附件2
各市(区)、市直学校论文参评名册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编号 姓名 学校(名称和公章一致) 论文题目
       
       
       
 
 
 
 
 
 
 
 
 
 
             

Copyright(c) 2016 江苏省泰兴市特殊教育学校主办
地址:泰兴市南二环 电话:0523- 邮箱: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