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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兴市教坛新秀、 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03-28 01:50:00   来源:   点击: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泰教人〔2013〕1号)精神,市教育局将组织评选新一批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推荐范围、对象及推荐名额
评审推荐范围和对象是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中心等教育机构(含民办、部门办学)在岗在职的教师。推荐评选原则上按照逐级晋升的原则,优秀人员可破格晋升。今年,市教育局拟评选教坛新秀220名、教学能手120名、学科带头人60名,分配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数不能突破分配名额。
二、推荐评选条件
见《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泰教人〔2013〕1号)(附件2)。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推荐。各学校对照条件,根据分配总名额、申请教师实际和学科结构,合理分配本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名额,评选产生学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经公示后向市教育局上报推荐人选材料。
3.专家评审。市教育局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教学专家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照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建议名单。
4.组织审定。市教育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在泰兴教育网公示5日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名册》一份,学校填写,电子稿发至ccwd1265@163m;
2.《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两份,此表a4纸正反打印;
3. 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4. 本人或所带班集体取得的各项表彰证书复印件;
5.近三年来开设公开课(讲座)和教学竞赛获奖等教学实绩证明材料(开设的公开课须提供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方案、公开课教案以及评议课记录等详实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经组织单位确认或教科研部门认可);
6. 近三年来教科研材料。发表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如著述较多,可附刊物、著作的封面、论文和封底的复印件,获奖论文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论文,课题须提供开题、结题论证报告等材料。
上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校确认属实并加盖公章,第3、4、5、6项材料需编印目录装订成一册。所有评审材料2015年4月8-9日报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机制,并按照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条件标准,严格规范推荐程序,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人选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强、教科研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确保评选工作教职工高度认同。

本文来源(泰兴特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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